[上市]华凯创意: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20:56:00 中财网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
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
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
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
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
请。”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3日开
市起停牌,公司股票本次停牌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
间与创业板指数(399006.SZ)、证监会文化艺术指数(883187.WI)波动情况进
行了自查比较。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首次公告前21个交易日
(2019年4月30日)
首次公告前1个交易日
(2019年5月31日)
涨跌幅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10.11
12.02
18.89%
创业板指数(点)
1,623.78
1,483.66
-8.63%
证监会文化艺术指数
(点)
5,185.96
4,807.70
-7.29%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27.52%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
跌幅
26.18%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涨跌幅在股价
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
关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即股票停牌前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经核查,
在本次停牌前6个月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参与本
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
亲属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关于上述股价异动,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
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是否达到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中财网